关于成立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的通知
时间:2013-04-14 来源:作者:
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,学院研究生会每届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。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于2012年5月选举产生,至2013年5月任期将届满。经过讨论,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5月11日召开,会议将总结研究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,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。
为了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平、民主、高效、有序进行,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决定成立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。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程序。
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史 诗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常务副书记
秘书长:胡 超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副书记、校研究生会常代会新葡的京集团8814常代表
委 员:杨宗威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副书记
杜春江 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秘书长
李晓宇 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
宋求实 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
李文晴 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
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,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,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:
张天一(12级法学硕士) 谷铮彦(12级法律硕士)
王韦力(12级法律硕士) 吴桂青(12级法律硕士)
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
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
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
为了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平、民主、高效、有序进行,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决定成立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。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组织和主持本次大会及选举程序。
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史 诗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常务副书记
秘书长:胡 超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副书记、校研究生会常代会新葡的京集团8814常代表
委 员:杨宗威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副书记
杜春江 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秘书长
李晓宇 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
宋求实 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
李文晴 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
选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,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,选举委员会秘书如下:
张天一(12级法学硕士) 谷铮彦(12级法律硕士)
王韦力(12级法律硕士) 吴桂青(12级法律硕士)
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
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会
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